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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擬開放在港澳大陸人旅遊

(明報)2008年11月19日 星期三 16:50

台灣行政院觀光推廣工作小組原則同意,開放港澳中資企業員工可赴台旅遊,取消工作4年才發簽證規定。

《中國時報》報道,港澳及大陸遊客起台規定放寬,將排入12月召開的行政院觀光推廣小組討論,預定明年元旦正式生效。

目前規定,港澳地區民眾若在中資企業工作,無法取得台灣旅遊簽證;經理級以上者若能取得台灣發出的邀請函,可用參訪名義到台觀光。

觀光局認為,一般大陸遊客已開放來台觀光,港澳旅客旅遊規定反而更嚴苛,不合理。且港澳地區居民在中資企業就職的比率越來越高,台灣若設限太多,不僅有違開放大陸遊客赴台旅遊的宗旨,更不利台灣推展觀光市場。

兩年,港澳地區民眾起台旅遊人次銳增,旅次成長幅度達3成,成為台灣重要的旅客市場。

此外,大陸赴港澳地區工作的人日益增多,目前規定,大陸居民必須在港澳地區工作4年以上才能申請赴台觀光,但許多大陸民眾工作3年後就被調回大陸,因此符合現行規定可申請起台旅遊的大陸遊客少之又少。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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