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首頁 > 港聞 > >

雷曼小組召證人 將行使特權法

(星島)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調查雷曼小組委員會昨日達成共識,日後會一致以傳召方式,傳召銀行及其他證人出席作供,以及提供文件;不會以邀請的方式邀請相關人士出席會議。換言之,小組會全面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案》,進行調查。

  放棄邀請方式作供

  立法會調查雷曼小組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民主黨甘乃威認為,由於被傳召的人士作供前需要宣誓,確保供詞的真確度,若部分人以傳召方式作供,部分人則被邀請作供,恐防導致作供水平參差。

  立法會的法律顧問亦提出相同的觀點,又指統一以傳召方式對待,更便利未來的調查工作,同時保障證人,避免因為作供的內容,受到法律追究。委員會最後一致同意日後採取傳召方式,而放棄邀請方式。

  葉劉質疑政府做法

  民建聯議員陳鑑林又表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官員下周四會出席財經事務委員會,交代銀行回購迷你債券的進展,民主黨則認為有關交代太遲,因為銀行工會在十一月底已放風稱回購受阻。

  而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要求政府交代,紐約州曾要求銀行向ARS(拍賣利率證券)苦主索償,並對銀行的不當促銷行為罰款,各銀行回購約共五百五十億美元,質疑為何香港不可以效法,由證監會代苦主出頭。

  公民黨黨魁余若薇要求銀行公會提交美國清盤人對香港銀行公會所發信件。

  吳靄儀要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清楚解釋政府起初提出的回購方案,並提供擬備文件,澄清方案是否涉及外國機構。記者 鄧栢想

寄給朋友 立即BLOG 即時列印 索取HTML碼

你怎樣評價這段新聞?(此圖會每15分鐘更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