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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門億元複式單位遭踢契 買家告長實 追2000萬訂金

(明報)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港島渣甸山大坑道豪宅「名門」,兩個共值2億元的頂樓連平台泳池複式單位的買家,日前入稟高院向發展商長實踢契,買家指複式單位的總樓面面積超出政府列明上限,以業權有問題為由,要求長實取消交易並索回已被充公的逾2000萬元訂金。

兩單位已重售 減價兩成

據悉,長實已低調將單位重新放售,兩個單位意向呎價約2.8萬元,即較兩伙早前的成交價低約21%至27%不等。長實地產投資董事黃思聰昨日回應稱,案件已轉交集團法律部處理,故不作評論。

涉案兩單位為名門第1座頂樓A室及第5座頂樓B室。其中1座頂樓A室面積3190呎,另連平台及泳池及一個車位,兩名買家Yang Li Yan及Yan Qi聯名於今年4月8日以1.136億元購入,呎價達3.56萬元,兩人並支付了1136萬元作首期。

單位附設泳池車位

至於5座頂樓B室單位面積達2308方呎,同另設天台泳池及一個車位,由兩名買家Ai Zhong及Li Nan聯名於今年3月14日以8880萬元購入,呎價達3.85萬元,兩人亦已付出888萬元首期。

雖然兩單位的買家不同,但其入稟狀報稱地址均為銅鑼灣禮頓道一商廈,市場消息亦指兩組買家同屬相關人士。

買家指業權有問題

兩單位買家於入稟狀指出,他們是在案中被告、即長實附屬都會發展有限公司的職員失實陳述下購入有關單位,買家指涉案兩個單位的總樓面面積,已超出政府列明的上限;買家的代表律師先後於今年8月12日及9月25日向都會發展發信,要求釐清有關疑問,但均未獲圓滿答覆。

入稟狀續稱,發展商於12月9日以兩組買家未有完成交易為由沒收訂金,故買家興訟要求高院頒令撤銷有關買賣合約,聲明發展商發出的殺訂通知書無效,並向發展商索回共約2000萬元訂金。

【入稟編號:HCA2626、26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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