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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危駕撞斃準新娘囚1年

(明報)2009年1月22日 星期四 05:05

【明報專訊】31歲九巴維修技工去年下班後為趕赴與未婚妻的約會,於屯門青山公路超速近40公里兼「衝尾燈」,把一名上班途中的27歲準新娘撞斃,昨被判囚1年。痛失愛女的死者雙親直言「判十年八年都唔滿意」,而案件主管新界北交通部高級督察亦表示,會就刑期研究是否有進一步申請。

死者父﹕判十年八年都唔滿意

27歲女死者林玉容的親友及31歲被告林兆棠的親屬昨日均有到庭旁聽,兩家人各佔公眾席的一邊。至法官李素蘭宣布被告判囚1年、停牌3年時,雙方都各自為自己的親人暗自拭淚。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原定去年尾與女友共諧連理,但婚期因官司而押後,其未婚妻於求情信承諾非君不嫁,會等候被告出獄。至於女死者原本也是去年的6月新娘,卻於3月遭遇橫禍,但昨日未見其男友蹤影。

女死者的家人昨日聞判後表現激動,死者父親形容亡女「好乖、好孝順」,憤慨地稱「我個女都返唔到嚟,判十年八年都唔滿意」,並指1年刑期收不到阻嚇作用。至於死者樣子標致的孿生妹妹聞判後不發一言,在旁黯然神傷。

案件主管新界北交通部高級督察陳鴻耀稱,上訴庭曾指出要嚴懲危駕導致他人死亡的被告以保護道路使用者,故會與律政司研究是否會有進一步申請。

被告有7次交通違例紀錄

辯方早前求情時指出,事發時被告下班後正接載同事返其寓所,打算再自行返家後就趕往尖沙嘴與女友會面,才會超速駕駛。法官昨指當時根本沒有急切需要,被告忽略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及安全。

法官又指出,被告早有7次交通違例紀錄,包括超速及不小心駕駛等,而事發地點是他下班後駕車的必經之處,他明知該處會有行人橫過馬路,卻依然超速兼衝燈,實在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對公眾潛在嚴重危險。

案情指出,去年3月8日早上7時許,被告在時速限制為50公里的屯門青山公路上,以時速近90公里行駛,至青山公路(嶺南段)近嶺南大學對開道路上疑衝尾燈,令林玉容死亡。目擊司機稱,死者被撞後遭拋至半空,飛彈逾一層樓高墮地,送院後因身上多處受傷不治。被告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

【案件編號:DCCC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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