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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控煙辦女職員 惡煙民被捕

(明報)2009年2月18日 星期三 05:05

【明報專訊】「食煙(罰款)我哋畀唔起呀?」兩名惡煙民昨凌晨在沙田一卡拉OK消遣時違例吸煙,被控煙辦公室人員截查,一人拒絕合作,引發爭執。其中一惡漢情緒激動撞倒一名女控煙督察,另一人賴在地上聲稱被人襲擊,場面混亂。經多番擾攘,救護員先把受傷的女職員及其中涉嫌襲擊者送院檢驗。警方事後分別以「襲擊公職人員」及「誤導警務人員」罪名拘捕兩名惡漢。

受襲的30歲姓蘇女控煙督察,被推倒地上擦傷左手,衛生署發言人表示,蘇女送院敷治後已出院。發言人表示,控煙督察在受訓時均有指引,平時訓練包括執行任務時的應變方法。由2007年至今,共有3人因襲擊控煙督察而被判處罰款或社會服務令;另有3人因刑事恐嚇被定罪,當中最高判監兩個月及緩刑12個月。根據控煙辦網頁資料,控煙辦去年票控違例吸煙的個案共7305宗,較07年的3780宗高出近1倍。

案中兩名惡煙民為27歲姓徐及24歲姓鄧男子,徐涉嫌襲擊公職人員被捕,他報稱不適要送院敷治;報稱遇襲的鄧涉嫌誤導警務人員,事後被警方拘捕帶署。

事發昨凌晨3時許,控煙辦接獲舉報,一行14人前往沙田廣場地面一卡拉OK巡查,發現徐和鄧違例吸煙,要求二人出示證件。二人拒絕合作,並突然發難,其間徐與控煙辦職員爭執,推跌蘇女,蘇女的同事立即報警。警方到場後,先把徐制服拘捕,並把他和蘇女送院。

煙民稱被打 涉誤導被捕

同一時間,鄧與同行友人不停叫囂,鄧突然坐在地上激動表示遭人打傷,多次大叫:「食煙(罰款)我哋畀唔起呀?」令場面非常混亂。警方再三查問下,鄧突改口風表示「自己不慎跣倒」,最後被捕。

根據《吸煙(公眾衛生)條例》,違例吸煙者最高可被處罰款5000元。另外,任何人故意妨礙控煙督察執行職務、不遵從督察要求提供其姓名及地址或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等,亦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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