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電盈撤銷私有化計劃,但仍可就法律原則問題向終審法院上訴,例如法例是否禁止種票等。有律師分析,上訴只限於法律原則。至於盈拓副主席袁天凡與前下屬林孝華的種票疑雲,則未必能在上訴中澄清。
如涉私有化原則 可作上訴理據
上訴庭周三不批准電盈私有化計劃,稍後才會頒發判辭交代理由。電盈主席李澤楷昨發聲明稱,要研究判決理由才作評論。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也說,要研究判辭才知道有沒有上訴空間。如果上訴庭是「事實裁定」,認為有證據顯示袁天凡串謀林孝華策劃種票,影響投票結果而否定私有化計劃,那樣較難到終審法院推翻。
因為終院是否接納上訴申請,會考慮當中有沒有觸及廣泛公眾利益的議題。袁、林的關係是基於事實判斷,欠缺公眾性。若是法庭裁定不接受拆票,那便是法律原則問題,可以上訴要求終院釐清法律是否接受拆票。
律師涂謹申表示,案件涉及法庭如何行使酌情權,批准私有化。如果法庭認為,公司提出的收購價偏離應有水平,或欠缺私有化動機,便不批准私有化,這判決會影響其他公司未來的私有化。他指出,憑這點便可以上訴,要求終院解釋公司私有化時,按法例要有公平程序,是否還要有充分動機。
若法庭裁定袁、林串謀種票,會否構成刑事罪行?湯家驊指出,即使上訴庭有此裁決,種票仍屬民事案,有關裁決不能起刑事作用。刑事調查也要重新取證據,他暫看不到當中有任何刑事罪行。
對於撤銷私有化計劃,李澤楷昨發聲明稱,「私有化方案在市場引起不少爭論,有關爭論及訴訟為公司引起額外及不必要損耗,也不利社會和諧氣氛。因此,從商業角度及公司的利益考慮,聯合要約方決定不延長最後截止日期,私有化建議亦告失效。」
李澤楷﹕真心為小股東
他再次強調﹕「真心希望藉私有化,為小股東提供一個較市價更好的套現機會。」李澤楷對支持私有化的股東失去套現機會,感到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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