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次江陳會談簽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之後,台灣的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透露,陸委會擬在台灣駐澳門的澳門事務處增設刑事聯絡官,以強化澳門在兩岸合作打擊犯罪時,遣返通緝犯的角色。
外傳為聯手逮捕要犯,兩岸打算在今年底談妥雙方互相派員駐點,劉德勳澄清說,既已簽署兩岸在各自領域相互協助的協議,該機制已足夠運用,沒有派駐問題。
他透露,雖然澳門辦事處現有相關政府機制人員,但也希望能有專屬的刑事聯繫,因此,目前有和澳門談,在澳門辦事處加設刑事聯絡官。
他表示,過去香港並不是兩岸遣返通緝犯的管道,而是以澳門為主,兩岸在遣返通緝犯時,除了既有的金門協議,走小三通模式遣返之外,如今已可利用定期航班遣返通緝犯,在個案執行上,如果在澳門增設刑事聯絡官,將有強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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