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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與12歲女生性交 教師稱事主常撒謊

(明報)2009年5月13日 星期三 05:05

【明報專訊】前小學教師涉與12歲女生兩年間多次發生性關係,並帶女童往墮胎的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被告出庭自辯時指涉案女生經常說謊,以補習為藉口,放學後其實與男生拍拖,他否認與女生有任何不尋常關係。

38歲的被告朱志華昨透露,他由事主X小三起當其老師,X給他的感覺是性格活潑、「多嘴」及貪玩,X亦常在小息時到教員室找他,又曾在電話中跟他聊天時談及自己戀愛史,指班中大部分男同學均喜歡及暗戀她。至X讀中一開始,被告替X補習,2006年底他曾偷看X日記,發現X經常向其母訛稱到他家補習,實際跟班中男同學拍拖,故其母不准X再到其家補習,免得X再利用被告說謊。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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