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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修操場 要飯商付鈔 列作小食部標書條件 成本恐轉嫁學生

(明報)2009年6月8日 星期一 05:05

【明報專訊】本報偵查發現,部分中小學9月新學年的飯盒及小食部標書條文「合法苛索」供應商,包括要求對方捐贈逾萬元現金或數以千計紙包飲品,或要承擔8萬元的操場地面翻新費。有供應商怒斥校政黑暗,又指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恐導致飯堂食品加價或質素變差,令學生受害。

張文光﹕要求合法但不合理

教育局回應稱,校方不應接受供應商捐贈或其他利益。立法會教育界議員張文光質疑部分學校標書要求「合法但不合情理」,促請教育局發更強新指引,叫停苛索。

全港中小學飯堂連飯盒合約每年涉款數以億元計,衛生署去年初曾估計,近兩成學校近年在合約中提出不當索求,包括要求供應商為校方免費提供高級枱椅、冷氣機、免費飲食、學校活動經費等。

雖然本報及其他傳媒報道後,情况有所收斂,但有飯盒供應商向本報訴苦,指今年9月新學年飯盒及小食部合約仍然黑暗,除了小部分學校口頭欲向供應商濫收每飯盒1至2元行政費(每年或近20萬元)外,更多的情况是,學校藉標書條文向供應商合法苛索利益。

索求設備食品飲品

據投訴人提供的新學年兩年期飯盒及小食部合約標書,余振強紀念中學及仁濟醫院第二中學分別要求供應商每年額外提供至少4萬元的利益或物資,以每年200天教學日計,供應商每日額外成本為200元。

余振強紀念中學要求中標者每年捐助學生活動經費1.2萬元,並須每年向學生、教職員、家教會等捐4000盒250毫升紙包飲品,以及在籌款活動捐贈550個飯盒及550支蒸餾水。

仁濟醫院第二中學則要求中標供應商贊助8萬元的操場地面翻新費,標書又要求投標者必須填寫是否願意代學校清潔操場,以及每年願意贊助學生多少飲品。

大埔舊墟公立學校(寶湖道)的標書則要求供應商須免費更換飯堂的分體式冷氣機及負責合約期維修,以及負責提供午膳工作間設備如洗碗碟機、雪櫃等。

學校﹕用者自付 學生得益

3間學校的發言人回應時均強調,標書中的要求均是為了學生利益,並已獲家長代表同意。余振強紀念中學副校長林志江稱,若投標者認為無利可圖,可放棄入標;另一副校長梁景強則指出,校方最關注是食品質素及價格,若學生得益,校方不要贈品亦可。

仁濟醫院第二中學稱,因操場殘舊需花40萬元翻新改鋪地磚,飯堂亦確佔用部分操場,故按用者自付原則,校方要求食物部中標者須支付部分翻新開支(8萬元)。至於要求投標者列明願意捐多少飲品,校方強調這些是供學生享用的。

大埔舊墟公立學校則澄清,中標者只須負責飯堂冷氣機維修,毋須換新機;另校方雖要求供應商提供洗碗碟機及餐具儲存櫃等,但合約期滿後這些設備可以搬走。

但投訴人堅持標書不公平,因不少要求均與飯堂無關。他指學校小食部一般年租逾15萬元,連同其他苛索(4萬元或以上),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恐令小食部食品加價或飯盒質素降低,令學生或家長受害。

明報記者 陳志偉 梁永樂 黃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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