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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閉路電視泄行蹤 深圳居住 年半來港23次

(明報)2009年6月23日 星期二 05:05

【明報專訊】持雙程證來港的被告黃南華,去年8月在警方一次路障檢查中被發現攜有手槍子彈,並藏有李柱銘及黎智英的資料,其動機頓成警方焦點。惟黃初時拒絕透露內情,直至警方從閉路電視發現黃的行蹤,他始和盤托出。

控方的開案陳辭透露,居於深圳布吉的黃,自07年1月31至被捕的19個月內,來港最少23次,每次逗留約一周。

黃被捕後先後接受重案組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調查,錄過最少5份警誡供辭。黃在首3次均堅稱自己於去年8月13日早上來港後到處購物,其間遇到一名叫「阿成」的人,黃按「阿成」的委託將腰袋帶到廟街榕樹頭,他不知袋裏有什麼,亦沒有「阿成」的聯絡方法。

由於黃曾向警方表示,到過尖沙嘴星光行麥當勞,警方遂翻看該麥當勞的錄影帶,發現黃曾與兩名男子見面。黃在第四次警誡供辭中承認,他之前在深圳跟「老闆」吃飯時,受「老闆」指使來港教訓某人一頓,但「老闆」指明並非要取該人性命,只是要打傷對方,黃向警方稱搜出的手槍及子彈與事件無關。

黃又說,他曾跟隨在麥當勞見面的兩名男子,到北角目標人物的辦事處認人,並受指使用利器襲擊目標人物的臀部,但黃一直拒絕透露「老闆」及目標人物身分,並堅持手槍屬於「阿成」。

一張購物單據 藏槍港人敗露

本案亦涉及早前承認無牌藏槍的港人何維錦。控方透露,與黃認識的何於去年7月至8月初,接到黃來電,要求代找李柱銘的辦公室地址。至8月12日,何受黃所託將一個腰袋從深圳帶返港,但何一直不知袋裏有手槍及子彈。

但當何返港後,即收到黃來電告知真相,着何不要在街上亂走,何很氣憤,認為被黃利用。至翌日黃約他交收手槍,何在家找來「吉之島」膠袋將手槍包好,再放回腰袋內,但原來膠袋內有兩張何妻早前在吉之島購物的單據,警方搜出手槍後,很快追查到何的身分,於同月17日將何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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