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08年9月美國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倒閉,掀起了波及全球的金融海嘯。2009年當海嘯威力在各個經濟層面蔓延之際,倫敦經濟學院媒體與傳播學系的譚賓尼教授(Damian Tambini)專程由倫敦來了香港,要了解香港財經記者如何應對金融海嘯。譚賓尼教授在金融海嘯發生前已完成了對紐約、倫敦財經記者專業行為的研究,並且發表了報告,題為〈What Is Financial Journalism For? Ethics and Responsibility in a Time of Crisis and Change〉*。
港沒針對財經記者法例
金融海嘯後,譚賓尼教授把研究範圍擴大到香港,再檢視一下香港如何回應以下幾個問題:
.投資人有何渠道獲得資訊?
.財經資訊以哪些新的形態出現(包括博客日誌)?
.有何法規、守則規範財經報道?
.財經記者是否注意到要遵守相關法規及道德問題?
.法規、守則對財經報道有何影響?
到2009年為止,香港並沒有針對財經記者或財經報道的相關法例及守則。歐盟2002年曾經想訂立規範財經記者的指引,免得有人濫用市場資訊,結果引發起歐盟區記者的抗議,認為有妨礙新聞自由之嫌,事件也就不了了之。香港4個新聞專業團體在1999年制定的《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當中的第5.3項提及:「不應報道或評論自己有份參與的投資項目、組織及其活動;若須報道或評論,亦應申報利益。」
有多少香港傳媒執行這個守則?相信寥寥無幾。政府有關的法規,規定了證監會持牌人士在評論財經資訊時要申報利益,可是對非持牌人則沒有這一個規定,對於財經記者及財經評論人士,更沒有什麼規定。在世界三大證劵市場之一的香港,傳媒上經常看見這樣的評論:
.「股市指數如果衝不破萬六點就會回落到萬六點樓下…」
.「你都揸咗咁耐,不妨再揸多兩三年啦…」
.「道指衝咗上去咁耐,點都要回翻D…」
不單止對股市走勢作出一些「如果不吃飯就會肚子餓」的預測,對一些客觀存在的樓市買賣,也可以用這樣的方式表達:
.「本周樓市平穩發展」(實際上是比上一周的成交大倒退)
.「樓市指數上升0.2,買盤動力增強」(實際上樓市指數從40點微升至40.2,基本上不能作任何結論)
對於需要依賴大量樓市廣告支持的傳媒,他們用了一支曲筆起題,聰明的讀者,還是曉得怎樣去解讀這類「秘而不宣」的「另類標題」。
記者最大考驗﹕資源局限 金錢誘惑
香港財經記者面臨最大的考驗,一是資源上的局限,一是來自金錢世界的誘惑。
倫敦、紐約大報的主管們承認,沒有太多的時間,可以容許財經記者花大量時間作獨家深入報道,連帶過去要求要有兩個獨立消息來源驗證的做法,也因為資源不足而放棄,只要有一位相關人士願意向記者披露內情,報社明天就會把這段內情見刊。香港傳媒資源更見匱乏,一位財經記者每天少則要交兩段財經報道,更多的日子,財經記者就是裝配車間的工人,電子傳媒的財經記者,每個小時均有產出,連核實內容的時間也沒有,更不用提可以有獨家的財經消息了。聰明的財經圈內人士,看準了傳媒的這個弱點,巧妙的利用了傳媒作為他們舞動股匯價格的工具。
財經記者收入低微,卻經常面對財經界的「揸弗人」,出入五星級酒店。個別的大老闆,更刻意要收攬財經記者,經常在聚餐的時候有意無意的透露一些上市公司的編號,着財經記者「入貨」。個別手上有專欄的財經記者,更在自己的專欄上大肆為已入貨的上市公司吹噓一番,等待市場上一個好價沽貨離場。這些做法,在香港財經界或財經傳媒界已是公開的秘密,沒有人認為這種做法有什麼問題,更沒有人公開這些問題來討論,顯然已是行內默許的「約定俗成」。香港的執法部門在做什麼?既然沒有投訴,執法部門決然不會負上干預新聞自由的惡名。
既有資源的局限,又有行內的「約定俗成」,香港媒體在金融海嘯前集體失言,也是事出有因。
*報告全文見:
http://www.polismedia.org/research/financialjournalism.aspx
作者是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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