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中國商務部表示,部分發達國家提出對進口產品徵收「碳關稅」的做法,不僅違反了WTO的基本規則,也違背了京都議定書確定的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變化領域「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
商務部指出,對進口產品徵收「碳關稅」的做法,「是以環境保護為名,行貿易保護之實」。商務部並表示,提出實施「碳關稅」不合時宜,無助於增強國際社會合作應對危機的信心,也無助於各國共同為氣候變化談判做出的努力,中方對此堅決反對。(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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