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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扯皮條」 青年判更生中心

(明報)2009年7月4日 星期六 09:00

【明報專訊】20歲無業青年涉嫌在網上「扯皮條」,招攬未成年少女援交,服務範圍包括陪唱卡拉OK、打遊戲機甚至性交,每次收取最多400元佣金,他早前承認控罪,昨被判入更生中心。

被告李偉忠早前承認於今年2至5月控制另一人賣淫、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和企圖促致他人成為娼妓3項罪名。

招攬未成年少女援交

裁判官指被告在網上剝削未成年少女,利用她們賣淫,一般需判處長期監禁,但考慮感化官報告,認為被告適宜入更生中心。

案情指出,女警今年5月初假扮援交女子,透過MSN與被告聯絡,被告稱可為她安排客人陪唱卡拉OK、看電影、打遊戲機甚至性交,每次報酬500至1200元,被告最多收取400元佣金。李警誡下承認因欠債而犯案3個月,為少女安排交易近20次。

【案件編號:KCCC25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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