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 星期二 陽光充沛 氣溫 20°C 濕度 77 % 詳盡天氣報告
新聞首頁 > 社評

對非危急召喚收費 減少濫用救護車服務

(明報)2009年7月4日 星期六 09:00

【明報專訊】保安局公布諮詢文件,建議救護車服務實施3級制,目的是要更有效運用資源,提高緊急救護服務質素。救護召喚保持穩定增長,其間肯在存在濫用情况,若政府已經排除投入足夠資源應付全部救護召喚,則應該考慮對非危急救護召喚收取費用,以減少濫用,騰出資源應付危急救護召喚的需要。

濫用情況確實存在

救護分級善用資源

市民召喚救護車服務,據消防處的數字,這些年保持穩定增長,由1998年約46.37萬宗,增至2007年約61.2萬宗。隨着人口增加和人口老化,救護召喚持續增加,是必然趨勢。過去,非緊急救護召喚所佔比例較高,增加了救護車的壓力,但是近年已有改善。例如1998年的非緊急救護召喚有6.97萬宗,佔總召喚宗數的15%,到2007年減至3.8萬宗,佔總召喚宗數6.2%。情况的改善,相信與下述情况有關﹕過去部分老人院安排老人家到醫院覆診或例行檢查治療,許多時候召喚救護車當作的士接送,其後當局安排了其他車輛接手此類工作,遂減輕了救護車的壓力。

本港若實施救護車服務3級制,據消防處官員介紹,屬於第一級,即情况危急或有生命危險的,約佔30%;第二級,即情况嚴重但無生命危險的,約佔20%;第三級,即非危急的,約佔50%。消防處修訂了非危急召喚的定義,才有07年只佔6.2%和最新估計佔50%的巨大差別。不過,無論定義如何不同,其實都反映非危急召喚、甚而濫用救護車服務的情况,確實存在。

要應付總體召喚救護車(包括危急、情况嚴重和非危急情况),政府可以選擇投入足夠資源,購買足夠救護車和相關設備,培訓足夠救護員,應付召喚。另外,諮詢文件介紹實施3級制後,第一級情況危急或有生命危險的召喚個案,救護車可以在9分鐘之內到場,較現時12分鐘的到場時間,縮短3分鐘;其實如果政府對於市民召喚救護車,抱持救急扶危壓到一切的宗旨,則應該先不分級,而是投入更多資源,把整體召喚到場時間由12分鐘縮減至9分鐘。政府不循此途,所以,資源有限,「睇餸食飯」應該是救護車服務3級制的主要精神。

本港救護服務的開支,確有逐年上升之勢,由07/08年度8.35億元、08/09年度9.83億元到本財政年度預算的11.24億元。每年公帑耗費約11億元,作為全港700萬市民救急扶危的開支,是否值得,見仁見智,但是,若純粹從資源有效使用來考量這個問題,則對於非危急召喚救護車服務收取費用,應該是恰當選擇。特別是如果政府排除投入足夠資源應付救護召喚,則收費杜絕濫用,使救護資源全部用在刀口上,盡快搶救情况危急或有生命危險的人,3級制就有必要了。

數年前政府推行急症室收費政策,在社會間引發熱烈討論,當時不少人反對,阻力甚大,政府擇善固執,堅決推行,至今見到成效,急症室的使用得到紓緩,濫用情况減少。放在本港公共醫療負擔日重、醫療融資勢所必然的大框架之下,急症室收費、非危急情况下召喚救護車要支付費用,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有限的資源,才可以為最大多數市民提供服務。

問題要簡單清晰達意

人員素質是成敗關鍵

至於救護車服務3級制,關鍵之處在於接聽召喚救護車服務的人員,與求助市民靠電話「斷症」訂緩急次序時,如何確保準確、有效,不致出現誤判、失救情事。接聽召喚人員在理論和實踐有足夠水平作出判斷,是3級制成功之所繫。現在,據知接聽召喚人員收到求助後,只負責發問,把求助者提供的答案輸入電腦,經過分析,決定求助者分屬哪一個級別,然後據之以調配救護車。這個安排,名為電腦化,實為接聽召喚人員不肯承擔責任,若發生事故,可以諉過於電腦。如果分級安排真的由電腦主導,反映設計此制度的人和執行的人都「縮骨」,新措施能否收到預期效果,就大有疑問。

此外,除了濫用者,打電話召喚救護車服務的人,一般都會認為處於緊急情况,言辭難免慌張失措,許多時候老人家連地址也說不清楚,要他

寄給朋友 立即BLOG 即時列印 索取HTML碼

你怎樣評價這段新聞?(此圖會每15分鐘更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