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言論自由年報提到香港不應跟隨澳門,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免危害言論自由;又憂慮特首曾蔭權會在2012年離任前不久立法。記協認為,香港只可在國家有巨大和迫切需要下就23條立法。
記協今年的言論自由報告題為「跟隨澳門立法──危害香港言論自由」,記協主席麥燕庭指出,澳門剛通過國安法,對港府構成莫大壓力,她憂慮香港會採用澳門的手法:「由一個即將離任的人去弄污隻手,看看澳門為23條立法,便是在何厚鏵離任前完成,所以我們憂慮曾蔭權會在2012年離任前,完成這極有可能遏制言論自由和削弱港人自由權利的條例。」
報告指出,香港只應在巨大而迫切的國家安全理由下,才可就此立法。麥燕庭指出,即使要立法,也要以自由開放態度推行,並有足夠措施保障言論和新聞自由,「條文亦必須符合有關國家安全、新聞自由和獲取資訊的《約翰內斯堡原則》,並在官方機密法的條例中加入『公眾利益』和『曾經刊登』作辯護理由」。
政府:現階段沒計劃立法
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是自由社會,享有言論和新聞自由,權利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發言人又表示,現階段沒計劃就23條立法,但強調政府有憲制上責任制訂國家安全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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