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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K女生遭法官指責不可自持年輕

(星島)2009年7月10日 星期五 19:49

十六歲少女在沙田廣源邨住所,販運廿七點五三克「K仔」氯胺酮毒品。在區域法院遭法官指責不可自持年輕當作「免死金牌」,又指被告行為造成重大社會問題,下令索取教導所報告,押後本月廿四日判刑。

女被告毒品來自一名同班同學,她協助販運約值二千六百元毒品。警方趁其母親回家時入內搜查,在散紙包內搜出涉案毒品,稍後被告自行往警署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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