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水梧桐河以南一幅已劃為綠化地帶的土地,約半年前卻堆積了數以百計的貨櫃,形成7個貨櫃高的「貨櫃牆」,但政府因沒為該地制訂《發展審批地區圖》而無法可執,暴露了土地規管的漏洞;本報發現,原來類似無法可執的土地共有64處,包括元朗、上水、沙田、大埔等多個新界地區,有立法會議員及城規會委員建議,盡快修例彌補規管漏洞。
本報早前到上水梧桐河以南、近文錦渡路的一幅土地,發現擺放了逾千個貨櫃,由多個貨運公司營運,其中最大型的的露天貨櫃貯存區有56個貨櫃並列擺放,高度相等於7至8個貨櫃,形成巨大「貨櫃牆」。
根據《粉嶺/上水分區計劃大綱圖》,該地被劃為「綠化地帶」,規劃意向為「利用天然地理環境作為市區和近郊的發展區的界限,以抑制市區範圍的擴展,並提供土地作靜態康樂場地」,大綱圖的說明書補充﹕「根據一般推定,此地帶不宜進行發展。」
規劃署發言人指出,該貨櫃場並無獲城規會許可,不符合「綠化地帶」的要求,但因該地並無《發展審批地區圖》涵蓋,署方無法定權力管理。
集體契無規定不能放貨櫃
地政總署則表示,該地屬私人土農地,集體契約並無規定不能擺放貨櫃,只不容許未經批准的搭建構築物,署方會向業主發出通知書,要求他們清除構築物。換言之,場內的固定辦公室須清除,但貨櫃因不是固定建築物,業主不移走亦不違契。
本報發現,現時共有64個地區受《分區計劃大綱圖》規管,但缺乏《發展審批地區圖》,包括附有鄉郊地區的元朗、大埔、上水、沙田、長洲、東北大嶼山、西貢市、南丫島等。但《城市規劃條例》列明,規劃署不得向有關條例成立前(即1990年代前)設有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地區「補充制定」《發展審批地區圖》,因此,有關地區永遠不會受城規條例規管。
議員城規委員促修例堵漏洞
城規會委員吳祖南形容有關漏洞非常嚴重,揭示10多年來規劃署的執法權力不包括多個地區,「只要當區未有《發展審批地區圖》,業主根本毋須到城規會申請便可擺放貨櫃、傾倒泥頭等」。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指出,有關問題持續已久,但政府一直無彌補漏洞,將於立法會復會後,與政府討論修改《城市規劃條例》。
立法會議員劉秀成則稱,政府在規管市區發展密度的同時,亦需規劃新界未有《發展審批地區圖》的地皮,建議為具發展潛力的地皮做規劃研究,訂明哪些地區需保育及發展,「否則像現時般,胡亂用地」。
明報記者 何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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