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每次見面,你都重複同一個掙扎,總是覺得留下來只得苦痛,他永不會聽到你的需要。你會憤怒,但卻覺得家裏彷彿連表達憤怒的權利也沒有。你總決定不了該如何保護自己——離不開這段沒有愛和關懷的婚姻,這段連你的基本生活需要都被忽視的關係。更糟的,是你總禁不住要付出,有時連自己的溫飽也不顧,卻會先為丈夫送上食物和被子。
你與他是否真的要分開,倒不是我最關心的,我最痛心的,是你的生活和情緒。在這種處境下生活,憤怒是正常不過的,表達憤怒也是天生的權利,因此我禁不住問是誰奪去了你表達憤怒的權利。
姑母家的「灰姑娘」
這問題令你想起你寄養在姑母家的日子,不單被性侵犯,也被虐打。當你要向姑母訴苦,表達被性侵犯的憤怒時,反被姑母毒打。姑母除了毒打你,還把家裏的工作全交給你,自己的女兒則成了家中的「公主」。你曾經嘗試表達憤怒,她們不但沒有聽,換來的是更多的工作和恥笑,你成了家裏的「灰姑娘」,只有不斷的付出和工作。
重複的悲劇
這是一個重複的故事,故事的背景由姑母家搬到你的家裏。可惜,你總是體諒姑母的辛勞,因她一家是你唯一的親人,你盼望你對她們的愛和包容,可換來「家」的感覺。同樣,現在你丈夫也是你唯一的家人,也盼望你對他的愛和包容,可為你留下「家」的感覺。
就是為了這種「家」的感覺,我看到你的故事不停地又重複地傷害着你。「家」是我們每個人都需要的,但怎樣的「家」才算是一個「家」,這豈不值得深思嗎?
文﹕明愛「曉暉計劃」童年創傷輔導服務社工何綺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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