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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er欲聘陳振聰御狀被拒 合約官司擬上訴

(明報)2009年9月26日 星期六 05:10

【明報專訊】孖生兄弟班樂隊Soler與前經理人就合約問題打官司被判敗訴,須賠償500萬元,Soler不服欲提出上訴,並希望聘用代表陳振聰的英國御用大律師Ian Mill作代表律師,但被高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拒絕,指涉案的法律原則並不複雜,香港大狀可以應付。

案件不複雜 官指不需要

Soler的代表大律師昨指出,案件涉及唱片行業的合約問題,在香港並沒有相關案例;雖然可以用英國案例,但由於英語音樂市場與華語音樂市場的情况並非完全一樣,因此Ian Mill作為擅長打演藝人士合約的御用大律師,將可適當地運用案例配合香港的實際市場協助法庭。而代表Soler的事務律師,亦是代表陳振聰的何敦、麥至理、鮑富律師行。

須賠前經理人500萬

不過,首席法官馬道立並不同意,指案件不複雜,涉及的法律原則亦非罕有,香港已有同類型經驗的大律師可以處理,因此毋須由外輸入專才。

Soler的前經理人「蜂鳥音樂」指Soler當年不合理地離開公司,原本要求Soler賠償2400萬元,但法官為Soler估值,認為只要賠償500萬元。現時Soler已轉投BMA唱片公司。Ian Mill在英國擅長處理關於傳媒及演藝人士的案件,曾獲稱讚為「最全面的傳媒御用大狀」。

【案件編號﹕HCMP17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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