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前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的新書《No Minister & No,Minister》昨日出版,披露維港巨星匯的決策過程。他將矛頭指向時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的唐英年,又批評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對他進行紀律聆訊,任由他成為代罪羔羊;王永平則反駁,當時有三份獨立報告皆指盧維思在執行上有問題,立法會更要求政府處理,任何人做局長都會對他進行紀律聆訊。
指問責局長集體決定
盧維思在書中逐一點評涉及事件的問責官員包括梁錦松、唐英年、王永平、曾俊華、葉澍堃、何志平、馬時亨在維港巨星匯的責任,除了曾俊華外,其他問責官員皆受到他的批評;他又指責立法會沒有追究問責官員的政治責任,是失敗做法。
他認為,維港巨星匯是問責局長們的集體政治決定,而他不幸成為代罪羔羊。他批評梁錦松主持的重振經濟活力小組會議,粗疏地審視美國商會的計畫書,並決定政府只贊助,而非協辦或主辦,故沒有指定的政府部門負責,造成後來的局面。
暗指有人借盧打曾
盧維思花了不少篇幅撰寫唐英年,認為他沒有質疑政府「贊助」美商會的建議是過失,更不點名指唐英年借他打擊曾蔭權,他指,○三年唐英年接替梁錦松任財政司司長;當時傳媒認為,二○一二年的特首選舉,是唐英年和曾蔭權之爭。由於他和曾蔭權是好朋友,當時有推測指,有人要借他來打擊曾蔭權。
他當時意識到這個問題,於是在○三年十二月去到曾蔭權的官邸,對曾蔭權說,「無論發生任何事,你一定要置身事外。」但有官員指出,不明白盧為何會指唐英年曾蔭權爭做二○一二年特首,因為接著一屆應是二○○七而非二○一二。
盧維思又指責王永平沒有保護公務員,但王永平反駁,當時審計署報告、立法會帳委會報告及特首委任的獨立調查報告,皆指盧維思有錯,他啟動紀律聆訊,是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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