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聾啞教會執事刺死女教友案,法庭昨播放被告與警方錄口供的錄影帶,他激動地以手語交代殺人經過,指事發當日充滿壓力,既要為教會工作,又不斷收到女事主短訊,差遣他盡快買下午茶到其家,一怒之下登門殺人,但因心煩,入屋前和殺人後都曾祈禱。
失聰的被告葉啟明(46歲)否認謀殺罪。他在錄影會面中指出,1987年他與事主吳桂芳在一間教會遇上,兩人曾上同一學校,自此結識,稍後兩人一起轉往九龍城香港聾人基督教會。控方指出,兩人各有家室和孩子,但吳婦強迫被告離婚及與她結婚,令他動殺機。
婦手按傷口跪下求饒
被告向警方指出,去年9月13日周六早上他在教會做清潔後,不斷收到吳婦的手機短訊,催促他到其沙田寓所見面。他指當時已3時多,自己未吃飯而很肚餓,吳仍不斷催促,令他十分煩厭,他不想替她買下午茶,轉而購備生果刀、衣褲鞋履等,再到快餐店買雞翼和好立克,自己吃掉雞翼後,才到吳婦在新翠村的寓所。
被告甫入屋,即用生果刀從後插向吳婦的頸項,吳以手按著傷口跪下向被告求饒。被告對吳婦說:「你成日利用我、成日呃我、好狡猾,我忍唔到。」吳婦則哭著回應:「求你啦,對唔住,我無講大話,係真話,唔好呀!」當被告欲以沙發布蓋著吳婦時,吳婦一手抱住被告大叫,被告為免驚動鄰人,即以枕頭壓住其口,並閉上眼亂刀刺死她。被告當晚失蹤,3日後才回家,由妻子和牧師陪同到警署自首。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1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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