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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無意立法杜絕假自僱

(星島)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強逼打工仔以假自僱方式逃避僱主責任成風,近五年高等法院已裁定五宗假自僱個案僱主敗訴,需支付員工賠償,但勞工處表示,本港有約二十四萬名自僱人士,僅佔二百多萬名僱員數目的一成,政府無意為打擊假自僱而立法及修例。勞工界批評政府透過立法才可保障僱員,資方卻認為加強宣傳已足夠。

  記者:張一華

  自麥當勞麥麥送外賣服務被揭以假自僱方式聘速遞員後,勞顧會昨日開會討論假自僱問題。勞工處重申,不能一刀切以立法或修例方式杜絕假自僱。本港現有二百七十萬名僱員,以及二十四萬名自僱人士,而自僱人數僅佔整體僱員的十分之一,比例相當少,故該處認為,如為一小撮人立法或加重罰則,政府必須從中作出平衡,相信現行《僱傭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已提供足夠保障。

  過去五年,高等法院曾審理五宗假自僱案例,個案分別涉及美容院店長、貨櫃車司機、小巴司機及搭棚工人,全部均與僱主簽訂自僱人士合約,但上班時要穿制服,以及車輛油費維修費全由僱主支付。

  設熱線鼓勵匿名舉報

  五宗個案的申索人,為此控告僱主拖欠假期薪酬及無履行工傷死亡賠償責任,法院按其他實況,裁定僱主確實以假自僱方式聘員工,判僱主敗訴,需為僱員作出應得補償。勞工處發言人指,該處並無假自僱定義,將重新收集有關求助數據,了解趨勢。

  勞工處否決立法規管假自僱後,將透過宣傳、突擊巡查,加強打擊力度,並設立假自僱投訴熱線2815 2200,鼓勵僱員匿名舉報假自僱僱主,並製作一資料套給打工仔分析自己與公司是否屬於假自僱關係。

  勞顧會意見分歧

  但在昨日勞顧會會議上,勞資雙方就假自僱問題意見分歧。勞工界委員梁籌庭批評,僱主仍可走法律罅逃避支付強積金、工傷賠償責任,一般僱員為保飯碗,也未必願意開聲舉報僱主,擔心舉報熱線成效低。另一委員吳慧儀促政府立法打擊假自僱,才會奏效。

  資方委員劉展灝卻指,政府加強向中小企僱主宣傳已有效,估計很多中小企未必存心走法律隙,只是不清楚與員工簽訂自僱人士合約後,隨時演變成假自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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