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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人贊成救護車三級制

(星島)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救護車調派三級制公眾諮詢剛結束,政府收到約四百份意見書,顯示分別逾七成及六成人贊成按病情緩急處理救護服務召喚,和建議中的三級制目標召達時間和服務承諾,但亦有約兩成人反對分級制,少數人更認為緊急服務召達時間應少於「級別一」建議的九分鐘。

  為期四個月的救護車調派分級制公眾諮詢前日結束,政府接獲約四百份意見書,當中九成由市民提交,其餘屬團體意見,包括安老和地區團體、病人和醫生組織等。團體大致支持分級制,但病人組織認為如何實際操作分級制,仍要深入研究。

  「級別一」九分鐘太長

  政府消息人士指,諮詢結果有逾七成贊成按病情緩急處理救護服務召喚,逾六成人贊成三級制建議中的「九分鐘、十二分鐘、廿分鐘」目標召達時間和服務承諾,又有逾七成人認為調派救護車後,接線員向求助人士提供調派指引是有用。

  不過,亦有少於兩成人反對分級制,又有小部分人認為緊急服務的召達時間應少於「級別一」建議的九分鐘,而非緊急服務的召達時間達則應少於廿分鐘;但亦有極少數人認為非緊急服務召達時間可延長至半至一小時。

  消息人士指,保安局整理好公眾意見後,將於明年初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匯報,最快於二○一二年實施三級制,將會增撥資源配合,當局現階段沒有計畫實施救護車收費,又指救護員工會提出「六分鐘、十一分鐘」兩級制的反建議,只按是否調派先遣急救員到場,去劃分緊急及非緊急召喚個案,是粗疏及有不足之處。

  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副主席屈奇安則對政府建議的救護服務分級制有保留,他批評「非緊急」級別的救護車召達時間要廿分鐘太長,「萬一傷者的傷勢惡化咁點算?」他又指,政府若實施救護車收費計畫須作仔細研究,要考慮市民能否負擔收費、政府能否收回成本等因素。記者 楊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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