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分手!我會改!



如果你被人飛,別傷心,你不一定是這段愛情中的輸家。要是你在這段經歷中學到教訓,因而變成一個更好的人,那麼,你已經贏了。

那誰才是愛情中的輸家?就是為了留住戀人不惜無止境地改變自己的人。這些人的毛病是太過偏執,人家擺明不愛你,面對現實啦好心!改變自己去迎合他有用嗎?就算你百般遷就,最後他還是會拋棄你的,因為你為了迎合別人已經完全失去自己。沒個性的人根本沒吸引力,他飛你是遲早的事。

分手那一刻,總覺得自己無法承受失去他的痛,所以去乞,乞求他不要離開你。「我可以改!我會改到你滿意為止!」。明白的,在愛情面前就是如此不計尊嚴。但到底改到什麼地步對方才會滿意?答案是無論你怎樣改,他都不會愛你,或不再愛你。在一個對你沒有感覺的人面前搖尾乞憐,有什麼作用?他只會加倍的看不起你。一個人變心,是世上最無可挽救的事。既然無法改變,還去乞什麼?要乞才能得到的東西,我不要。

戀愛不是索K,不該讓人無止境的沈淪。相反,我認為愛情的意義是令彼此變成一個更好的人。愛到扭曲自己的個性,是一種病。失去愛人,可以另找一個。但失去自己,就算留住愛人都沒有意思。其實要放下一個人並不是想像中那麼困難的,閉上眼睛,深呼吸,靜靜的等待海浪過去,然後又是新的一天。懶理身邊有沒有他,做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