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 我們一起多付的電費

「貧者越貧,富者越富。」是曾蔭權口中資本主義社會的必然。所以,香港的電力市場亦發生了同樣的情況:「慳者越慳,嘥者越嘥」。

原來中電提供了一個電費優惠:「大量用電價目」給予每月用電量越過2萬度電的非住宅用戶,一般小市民的住宅就無份。這個優惠是用戶每月付出固定金額後,就可以優惠價每度電五至六毫盡情任用,用得越多,平均成本就越低。結果,根據中電過去曾公開的數字推算,每月用電量超過2萬度的非住宅用戶,為數不過總用戶的0.19%,但足足消耗中電整體發電量的42%。餘下99.8%的用戶,只使用了58%的電量。

在特惠的電價下,中電的電力市場比華爾街的股票市場更為不堪,0.2%的特惠客戶商業利益,正凌駕99.8%正價客戶的個人權益上。要知發電的環境成本,是由社會全體共同承擔,包括空氣污染、氣候變化,以及核電威脅,每一種都由全體香港人默默承受。中電何以將全體市民的成本,轉化為優惠給予大量用電的非住宅用戶?



但無奈市民及中小企仍「焗住」要比中電「搵笨」。中電1996年提出將住宅電費改為累進制時,已清楚指出累進制更有效保障低收入家庭及低用量用戶的利益。不過,非住宅收費拖到2011年仍未改為更公平的累進制,低用電量的中小企就不知不覺捱貴電捱足15年。

其實,只要將中電的所有收費制度改為累進制,不單只市民及中小企能免受加電費之苦,每年更有效節省9-12億度電。幸好,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於9月開始就樓宇節能政策諮詢公眾,其中有提出電費機制改革。如果想扭轉電費機制,同時促進節能減排,即上綠色和平或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網頁,表達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