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條路行下好冇?


兩星期前寫過,踏單車是我兒時最愛的運動之一。年長了,踏單車的機會卻大大減少了。隨著工作越來越忙碌,體能越來越差,偶然的工作機會踏踏單車,竟一再令我受苦!

第一次是在南區為司馬文在區議會補選拉票當天,踏著單車在薄扶林區拉票,上了一段長斜路後我便頭暈眼花;第二次是爭取香港島單車徑的單車遊行,由南區經域多利道往中環,在域多利道那上山的迂迴曲折道路上我又頭暈了,說來也感慚愧。也因此,自那次以後,單車遊行我都不敢隨便參加。

我可以慢慢跑完十公里,卻無法完成單車旅程。那兩次經驗,其實證明了踏單車是一項對體能要求很高的運動,多踏單車肯定對身體各項機能都有益處。

可是在香港,要踏單車卻不是那麼容易。以南區為例,這裏幅員廣闊,整個香港島的南部都在南區區界範圍內,由瑪麗醫院到香港仔、赤柱、石澳都是南區範圍,面積足足38.95平方公里,整區的單車徑長度嚇人一跳──400米!

香港政府堅拒將單車納入「交通工具」的一部份,令人摸不著頭腦。單車不是「交通工具」,但法例又規定不能在行人路和公園踏單車,單車徑又少得可怕,到底政府是如何看待「單車」這回事?

我知道政府會說,香港路面狹窄、人車爭路,所以不能再在馬路上劃出單車線。但荷蘭阿姆斯特丹、日本東京、英國倫敦、美國紐約等不都是如此嗎?人家的商業大廈還附設單車停車場呢!再退一萬步說,在新發展區如啟德或西九,當一切還在規劃階段、連馬路都未興建時把「單車線」列作規劃的一部份不就可以了?

外國單車租賃隨處可見,在街上的單車站刷刷信用卡便把車租或借走,抵達目的地把車放回街上的單車站然後刷刷卡便完成。上班踏單車轉公共交通,過海後轉踏單車回公司,或下班時行程倒轉,是我一大願望。

鼓勵市民踏單車,既可減少對或多或少有廢氣排放的交通工具的倚賴,又可養成健康的生活習慣,長遠肯定減低政府的醫療負擔。香港政府,俾條單車路行下好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