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政府發表《競爭法》第二階段諮詢文件,進行三個月諮詢,但文件只規管商業企業,不管政府及法定機構,卻被民間批評「自己豁免自己」,例如電力市場,在港府保護下出現壟斷、政府扶植鐵路,扼殺小巴及巴士生存空間等。壓力團體107動力,今午更聯同藝人袁彌明,以「裸體」遊行,抗議法例儼如「國王的新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