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不是弱者
Annie問﹕致陳太,實在不知可以向那一個政府部門訴說, 才來打擾妳。年初我被公司裁員, 已48歲的我, 做一些冇底薪,計佣金的工作......已7個月了, 要供樓, 要幫兒子還一半借貸讀書學費, 又要為兒子下年度交新學費而張羅.....無計可施, 想起還有一些屬於自己但不能挪用的錢 - MFP, 亦曾打電話詢問有關可提早取回MPF的問題, 當然妳也會知答案, 很想問, 政府為何死要KEEP 住那筆強積金, 試問我們這批失業人事, 如何能過渡至65歲, 我們從沒有享用政府任何福利, 只想取回自己的錢去解決燃眉之急都不能, 誰可助我........ 兒子選擇了教書為職業, 因未讀完教院課程, 現時工資只得$9500......一個女人仔要撐起一個家19年真的不易, 我不是想說我有幾叻, 只是想說我一直都很努力, 到現在, 我都未想去用政府一分一亳, 只想取回我自己的MPF, 但無人幫我~~~~
Anson答﹕Annie, 我想你明白,強積金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市民儲一筆錢留待退休後運用,供款人如果動輒在退休前取回這筆錢,便喪失原意。你有一個有志向的兒子,而兩母子現在各有一份工作,雖然人工不高,而你的收入不穩定,可能要多捱幾年,還一些貸款,家庭經濟環境才能改善,但前景總算是朝着樂觀方向的。一個女人撐起一個家,一定吃了不少苦,我欣賞你自力更生的精神,但如果你覺得經濟方面實在非常吃力,我提議你與社署傾談是否合乎條件取得某種短暫的援助,不要以為走投無路,更不要以為求助便是弱者。還有,兒子剛踏足社會,十分需要你的鼓勵。過去19年你們兩母子都撐得過去,現在兒子出身了,你不要在這個時候洩氣。我常說,一家人最重要是互相扶持和關心,一起應付逆境,這份親情比什麼都重要。
後記﹕最近,謝世傑事件使到社工界憂慮不知誰會成為第二個受害者。謝是女青年會社工,在大澳做社區服務,去年風災水災後,協助居民辦申訴大會,指責政府救災不力。大澳鄉事委員會去信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投訴謝破壞社區和諧。局長當面向女青年會負責人提及這封投訴信,並要求女青年會配合特區政府的社會和諧政策。結果,女青年會警告謝世傑及把他調離大澳,他憤而辭職。我不禁問﹕特區政府眼中的「社會和諧」,是否等於一言堂,容不下異見?局長這樣做,絕對不是公眾普遍認同的社會和諧。我同意社工界和部分立法會議員的提議,正式調查今次事件中曾局長是否政治打壓和侵犯了社工的專業自主,若不弄清事實,難以消除社工和公眾對政府的不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