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廉署人員教唆作假口供判囚十八個月至三十個月

三名廉署調查員教唆污點證人,在窩輪造市案中作假口供,三人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早上在區域法院,首兩名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三十個月,第三被告判入獄十八個月。

三名被告分別是廉署總調查主任曹永年、高級調查主任陳啟鴻及助理調查主任歐劍鋒,被指在零八年調查「窩輪天王」吳鎮濤造市案時,教唆特赦證人張青浩作假口供。法官表示,廉署是本港重要的執法機構,打擊貪污,調查人員如果濫用權力,應當受到處罰,以維持公眾信心及確保本港是無貪污社會。法官說,明白三人背景良好,受到家人及同事愛戴,而且在案中無直接金錢得益,但罪行必須判處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