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罵 二哭 三要錢要房 旅巴遲到 內地客索賠三千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五一黃金周發生首宗內地團友投訴旅行社處事不周,令其「心裏不舒服」,哭要旅行社賠償事件。該十一名內地團友聲稱不滿導遊態度惡劣,昨出發往澳門碼頭時,要等候旅巴兩句鐘;一干人拒絕登車,其中一對團友夫婦聲淚俱下哭訴,要旅行社每人賠償三千元及住宿費。內地報團旅行社為息事寧人,向其中一家四口合共賠二千元及安排酒店一晚住宿解決事件。 記者:林思明 陳展鵬 十一名內地團友,不滿本地導遊及旅巴司機態度惡劣及要花兩小時等候旅巴到來,昨不肯繼續行程,一對團友夫婦更哭要旅行社每人賠償三千元。該對哭訴夫婦丈夫姓鄭(四十餘歲),遼寧人,自稱為公務員;兩夫婦與鄭母及十歲女兒,參加深圳青旅旅行社一個三日兩夜港澳遊旅行團,一家四口團費原為五千九百八十元,由於鄭為公務員,獲二千九百八十元優惠,實只付三千元人民幣。 四口家團費合付三千人幣 據悉,鄭與七名來自湖南及河北友人一同參加旅行團來港,該旅行團共有團友八十人,上月二十九日到港,安排入住青衣一家酒店,行程定明留港兩日,昨天轉往澳門,傍晚在珠海散團。昨清晨五時,八十名團友集合酒店停車場,準備乘搭旅社安排的旅遊巴士往上環港澳碼頭,惟旅行社只安排一輛四十五座位的旅巴到達,導遊解釋因另一輛旅巴壞車,故要先安排一批團友到碼頭,然後旅巴折返再接餘下團友。 指導遊態度惡劣拒登車 至早上七時許,第二轉車抵達後,其中姓鄭事主與友人共十一人,指司機態度惡劣及等候時間過久不肯登車,司機只有將其餘團友接走,鄭遂致電報警求助及向旅遊業議會投訴。 警員到場調查,並通知負責在港接待的萬龍國際旅行社派員前來處理。鄭投訴導遊及司機態度惡劣,司機來到時表示,「你們走不走,不走我就開車!」 終賠500元及一晚住宿 鄭作出投訴愈說愈激動,聲淚俱下稱,「我心裏非常不舒服,香港是個講法治社會,完全是在欺詐,導遊要求我們準時,不守時就大聲罵,他們自己卻不守時,這是誠信行為嗎?」鄭妻亦哭訴浪費他們時間,要旅行社賠償每人三千元及三天住宿費。 稍後,旅行社姓顏女職員趕至,向不滿團友了解,提議免費安排的士載往港澳碼頭,及提升往澳門船程坐頭等位,但均不獲接受;而鄭的七名友人,則表示另有要事,下午自行返回內地,只留下鄭一家四口。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經了解事件,深圳青旅旅行社派員來港與鄭會晤,鄭願意接受每人賠五百元膳食費及一晚住宿,今日會再往澳門活動。至於旅行社會繼續聯絡其餘七名團友跟進要求。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