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搣時潘」傷人案 事主供稱有女子倒漂白水

「搣時潘」傷人案 事主供稱有女子倒漂白水

前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與早前拒絕宣誓的前區議員李文浩於去年初,在兩人聯合辦事處外張貼「藍絲與狗不得內進」的告示,有市民到場抗議。劉的妻子────前網絡紅人「搣時潘」(潘書韻)和另一名男助理當日涉襲擊3名男女,被控共5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2項刑事毀壞罪。「搣時潘」早前缺席聆訊,法庭發出拘捕令,尚未尋回。同案男助理則否認控罪,今天(2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女事主供稱,當日與20人到辦事處外質問兩名時任區議員,但有一名女子將漂白水倒在地上,其後男被告舉高噴壺噴向他們。

女子王西萍供稱,2020年3月9日下午約2時,她到案發辦事處外,連同在場約20人質問及要求兩名時任區議員道歉。初時辦事處的玻璃門關上,其後一名女子從門後拿出黑色塑膠桶,叫「洗地」及將漂白水倒在地上。其後被告在玻璃門後,舉高一個藍色噴壺,及將液體噴向他們的頭部。王稱她被噴到眼部附近,感到眼睛「辣辣地」,她遂行到後方用紙巾擦拭,不適的感覺持續約10分鐘。她因參與義工服務,事後沒有求醫。

報稱辦公室助理的32歲男被告李譯喬,被控3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3月9日在長沙灣青山道名人商業中心605室門口,襲擊女子王西萍、何華及男子關新偉。27歲女被告潘書韻,則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女子王西萍及何華;及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女子楊美容的一條長褲,和女子羅群的一對高跟鞋。

案件開審前,控方庭上透露,案中男事主關新偉在內地營商,未能到庭作證,控方將倚賴現場片段及拘捕關的警員證供。裁判官陳慧敏亦認為略為牽強,而且控方沒有關的醫生報告。控方索取指示後,申請押後案件至12月中續審,表示關將於12月初來港,須隔離及錄取口供。陳官對此有所保留,並問到為何未錄事主口供,卻已起訴被告。控方無奈地說:「我真係答唔到你」,最終選擇先傳召王西萍及何華作供,其後再處理續審議題。

案件編號:WKCC273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