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美國隊長」煽動分裂罪上訴得直 刑期減至5年

「第二代美國隊長」煽動分裂罪上訴得直 刑期減至5年
「第二代美國隊長」煽動分裂罪上訴得直 刑期減至5年

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示威常客馬俊文,多次在街頭及媒體訪問時公開宣揚涉及分裂國家的口號,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他去年經審訊後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被判監5年9個月。他不服刑期並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經開庭處理其上訴許可申請後,今日(3日)頒下判詞,裁定其上訴得直,認為原審法官的量刑起點明顯過重,改判上訴人監禁5年。

上訴人馬俊文(30歲)被控於2020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案件編號:CACC 27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