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刑事化首宗案件 10.31 西九龍法院開審

案件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
案件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

「起底」刑事化新例自去年10月生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去年12月首次採取拘捕行動,指1名公司董事涉嫌因金錢糾紛,在社交平台的2個群組內披露2人的個人資料,成為首宗因涉嫌犯「起底」罪而作拘捕檢控的個案。案件今天(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被告否認控罪,並擬聘請外籍資深大律師作其代表。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排期 10 月 31 日及11月1日審訊,並於8月23日作預審,屆時亦會處理控方匿名令及加密令申請。

31 歲被告葉駿軒,報稱公司董事。他被控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訊罪,違反《私隱條例》第64(3A)條。控罪指他於2021年10月19日及20日,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即男子X及女子Y的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即他們的姓名、住址、其僱主的名稱、X的手提電話號碼及Y的職業,意圖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控方早前向法庭申請匿名令和加密令,要求禁止披露任何可識別事主身份的資料。辯方今天則透露擬反對控方此申請,需時間閱讀控方的申請理據及作書面陳詞回應。辯方又透露,被告擬聘請外籍資深大律師,希望審訊以英文進行。控方則反對,指事主以中文作供,涉案Facebook貼文亦是中文。最終裁判官決定以中文審訊,惟法律陳詞則以英文進行。

案件編號:WKCC 163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