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車新蒲崗撞傷狗不顧而去 狗主急尋事發片段為愛犬尋公道

【動物專訊】法例列明撞到貓狗後要停車報警,但仍有駕駛者在撞到動物後不顧而去。兩歲唐狗「大舊」在7月16日與狗主在新蒲崗散步時意外掙脫狗繩跑出馬路,雖然有的士司機在快線打死火燈停車保護大舊,亦有熱心市民落車嘗試救狗,但有一輛七人車無視眾人叫停,在彩虹道衍慶街交界慢線撞到大舊。大舊負傷逃跑,其後被人送到愛護動物協會,發現有嚴重氣胸要即時做手術。狗主張小姐已接大舊回家休養,她希望找到當日事發的影片,為大舊討公道。

事發在7月16日晚上約7時,張小姐對本報表示,當時牽繩帶大舊在新蒲崗散步,但大舊經過彩虹道時突然從欄杆中間跑出馬路,張小姐拼命想拉他回行人路時,他卻意外掙脫了狗繩跑了出去,她追趕不及,後來完全失去蹤影,直到昨日早上收到愛協電話,才知被車撞傷的大舊被人帶到愛協。

張小姐因為追不及大舊,所以沒有目擊事發過程,她從多於一名目擊者口中得知,原來大舊走失時跑到彩虹道衍慶街交界的快線,當時有的士司機馬上打死火燈停車,成功令到很多車輛停下來,讓大舊安全返回行人路,當時有另一熱心司機下車打算救起大舊,但大舊又突然跑出慢線,結果出事。

她引述目擊者表示,當時一輛銀色七人車在慢線駛至,在場很多人示意停車,但那七人車完全無視,直接撞向大舊,然後不顧而去,「當時雖然已7點,但天色還亮,正常很遠已經見到馬路有隻狗,但他完全沒減速撞過去。」

大舊被車側撞到,負傷跑走,張小姐曾在路上見到大舊奔跑,她那時還不知道大舊剛被車撞,「我見到他跑向大成街市方向,剛巧有輛巴士埋站遮擋了視線,當巴士駛走後已經不見他蹤影。」

張小姐在昨日早上收到愛協電話,才得知大舊被人送到愛協,「愛協說他行動不便,而且有嚴重呼吸困難,發現是氣胸需即時做手術,不過照超聲波顯示他沒有內出血和骨折,只是受皮外傷。」她接回大舊後再帶到獸醫診所檢查,發現大舊的CK(肌酸激酵素)指數極高,估計是因為大面積肌肉損壞引起,而獸醫指指數過高有機會引起急性腎衰竭。

她說:「大舊現在看來還很精神,吃東西也沒問題,所以我先觀察住他。」她已報警,今日會去東九龍交通部錄口供,但她要尋找事發時的行車紀錄儀影片,以證實那輛車真的撞到狗後不顧而去。

大舊是一隻很乖,對人親近的小狗,獲張小姐一家領養已半年,張小姐形容:「他在家很乖,從沒有咬人和吠人,但一出街便很興奮,看到人都想走過去聞。因為他會搶繩,所以我們帶他散步都會牽繩,但沒想到他這次連頸繩也掙脫。」

最新修訂的《道路交通條例》,當司機在交通事故中撞到貓或狗時必須停車,並在24小時內報警,及須向警員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士,提供包括姓名及地址的個人資料。如司機在意外發生後沒有停車,可處1萬元罰款及監禁1年,而沒有提供個人資料及沒有在意外發生後不遲於24小時内報警,則可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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