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法官裁定新聞片段可呈堂

法官裁定新聞片段與案件有關。

星島日報報道】七警案今踏入第17天審訊,法官杜大衛就「案中案」作裁決。杜官裁定所有新聞片段、中區警署閉路電視片段及所有相片,都與本案有關,及符合表面真確。杜官裁定所有片段及相片均可以呈堂,及納入為證據。 控方指正審時會再傳召曾健超及5名制服曾健超的警員出庭作供,控方希望從5名警員中證實他們從沒有對曾健超使用警棍。另外,控方亦會傳召26名新證人。 由於控方不希望曾健超的證供被打斷,預計明天將不會傳召曾健超。 七警案本安排了20天審期,惟今天已是第17天。辯方資深大狀駱應淦建議將案件押後至10月才開展正審,他指辯方將盤問曾健超最少4天。駱資深大狀估計,若案件押後,需另加12至15天審期。 「金牙大狀」清洪則認為可先傳召證人,盡量在審期完結前完成部分證人證供,不用將整件案件押後。 法庭記者:凌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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