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反修例示威非法禁錮等罪成判囚 法官批挾善行惡

【Now新聞台】前年7月7日九龍區反修例遊行,兩男一女被控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及非禮罪成,判囚十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

報稱廚師的黃子隆、學生吳睿哲及教師蘇瑋善,由囚車押抵區域法院。

他們於前年7月7日九龍區反修例遊行後,在旺角非法集結及非法禁錮一名女子X,黃子隆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非禮女子X。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現時沒有法律限制市民不可在公眾地方拍照,三人箝制及要求X交出手機,是不合理及不合法的要求,三人對X造成身體傷害,事後X更患上創傷後遺症,不僅失眠、染上酒癮,更因被起底而兩度搬家,需居於酒店。

法官形容吳睿哲、蘇瑋善的想法是極為自我中心,想法於前年社會運動中常見,批評被告相信自己無私行公義,作出挾善行惡的行為,不但違犯法律和不理他人,對公義的理解及自由,更理直氣壯地認為,社會應接受其行為,並受到法庭的寬容對待,斥責他們的想法,與其口中的惡法和暴政如出一轍。

法官考慮案件涉及仇警,及以暴力恐嚇他人噤聲,決定就非法集結及非法禁錮罪,判三人入獄一年及向X賠償一萬元,而考慮被告蘇瑋善是教師,對社會有貢獻,獲酌情減刑至十個月,而另一名被告黃子隆,非禮罪成則判入獄半年,其中三個月分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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