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跑」分判商兩員工向建築工收賄2.7萬元罪成 判囚最高半年

機場三跑項目。資料圖片
機場三跑項目。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廉署早前落案起訴六名機場「三跑」分判商時任員工,控告他們涉嫌貪污收賄,以協助建築工人獲分判商聘用。其中兩名被告從五名建築工人收取非法回佣共27,000元,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最高半年。

38歲許桂鍛是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德鑄)時任「工頭」,被判囚半年;51歲林偉武是德鑄時任建築工人,則被判入獄兩個月。許桂鍛亦須向德鑄歸還27,000元,即本案所涉賄款金額。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稱,兩名被告向建築工人收取的非法回佣,佔工人日薪的比例不少,分明剝削工人,罪行性質嚴重,必須判處二人即時監禁以示阻嚇。

許桂鍛昨日承認六項罪名,即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以及四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林偉武昨日則承認上述其中一項串謀罪名。

德鑄於案發時是「三跑」項目的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而招聘主要靠建築工人介紹。「工頭」許桂鍛帶領包括林偉武及羅振益在內的建築工人在項目工地進行木工工程。

案情透露,許桂鍛及林偉武分別向兩名建築工人表示,他們須於每個工作天從其1,600元日薪中,抽取300元以支付回佣以繼續受聘。許桂鍛於今年2月至3月期間,經林偉武或直接從該兩名工人分別收取非法回佣9,900元及6,900元。

於去年底至今年初,羅振益介紹另外三名建築工人以日薪1,600元到項目工地工作。羅振益向三人表示他們須於每個工作天向許桂鍛支付200元作為回佣。三人於今年1月至5月期間,經羅振益或直接向許桂鍛支付非法回佣共10,200元。

該五名建築工人相信不支付回佣,便不會獲德鑄聘用或會遭許桂鍛解僱。

37歲羅振益早前承認上述其中三項串謀罪名。他今早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並獲准以現金保釋至明年1月11日,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廉署另分兩案起訴另外三名德鑄時任「工頭」,他們的案件分別押後至明年答辯或審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機管局、有關總承建商中國水電–中國電建–保華–建信聯營及德鑄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再作拘捕及起訴。

許桂鍛及林偉武今日的法庭程序,控方由署理高級檢控官廖偉雄代表,並由廉署人員黎耀偉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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