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虐兒案減3% 警方︰有措施積極預防

監警會 梅達明
監警會 梅達明

童樂居虐兒案引發本港對保護兒童權益的關注。警方昨出席監警會會議時指,2021年有1,232宗虐兒案,今年上半年相關案件較去年同期跌3%,相信與警方於上年推出的「保護兒童計劃2021」有關,將會在今年尾再推計劃,鼓勵市民成為「主動旁觀者」,積極預防虐兒案。

警方刑事支援科警司胡妙儀昨表示,警方在童樂居事件後,新增兩項措施應對未來同類案件,包括與律政司成立「易受傷害證人及保護兒童專責小組」,檢控官會及早介入,在案件調查階段一同檢視證據,以提升調查及檢控效率。她以童樂居案為例,指小組僅用5個月便完成檢視6萬小時的閉路電視證據及檢控,形容效率高。此外警方亦成立「易受傷害證人支援隊」,由逾170名受過專業訓練的警員為有需要受害人提供包括錄音會面等支援。

至於一名商台記者在2019年於旺角採訪期間,涉被防暴警員從後發射海綿彈,投訴警察課早前裁定投訴無法證實。監警會秘書長梅達明昨回應指,曾反覆觀看相關片段多次,强調「一切以證據為依歸,並非憑主觀意願,已公平公正地處理案件。」由於投訴人或要求覆核,故不評論案件內容。至於日前保安局長鄧炳強稱已訓斥涉案警員,梅達明表示知悉事件,「但我可以跟大家說,訓斥與案件的指控並無任何關係。」

另外,警方匯報最新投訴數字,今年首8個月接獲763宗須匯報投訴,較去年同期少近兩成。最多涉及「疏忽職守」(419宗),按年跌近一成七;其次是行為不當、態度欠佳,或說粗言穢語(295宗),亦跌近兩成。截至上月,投訴警察課接獲618宗涉及反修例事件的須匯報投訴,當中有七成屬輕微指控,逾兩成涉及傳媒工作者,當中過百宗涉及3間傳媒機構及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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