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擲磚案兩青年誤殺罪不成立 暴動罪成立

兩名青年涉於2019年11月參與上水堵路示威,在有政見不同人士互擲磚塊期間,一名年約70歲的清潔工頭部重創死亡。兩人被控誤殺罪、暴動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共 3項罪名,兩男5女陪審團退庭商議近7小時後,一致裁定首被告劉子龍及次被告陳彥廷誤殺罪不成立。 陪審團以6比1裁定劉子龍有意圖而傷人罪不成立,以5比2裁定陳彥廷有意圖而傷人罪不成立。 暴動罪方面,陪審團以5比2裁定劉子龍暴動罪成立,以6比1裁定次被告陳彥廷暴動罪成立。 案件押後至下周五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