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勞工處批破欠基金需時過長 帳委會促加快處理程序

帳委會主席陳振英。資料圖片
帳委會主席陳振英。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發表報告,對於勞工處去年首6個月批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需時過長表示極度關注及不滿,當中有21%需時一年處理,比例較2018年的5%高,期望處方加快處理程序,包括盡早提供法律法務,協助僱員向僱主提出破產或清盤呈請,並探討方法令僱主盡快簽署「無能力支付欠款聲明書」,加快處理申請基金的程序。

帳委會又對勞工處未有行使權力向僱主追討特惠款項、防止破欠基金被濫用深表關注,強烈促請處方設法向有關僱主追討款項,並密切監察措施成效。

對於審計報告指出,路政署就6個已完成的公共行人路修復項目的預算費用過高,幅度由27%至200%,路政署向承建商支付款項後,亦延遲釋出撥款中未動用撥款,需要5至31個月才從整體撥款刪除6個項目,令其他項目資源被扣起。帳委會表示極度關注,強烈促請路政署提高預算準確度,並在工程完成後盡快釋出未動用撥款,建立審慎理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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