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持牌小販如廁 親友睇檔被控栗子車沒收 警察:婆婆不合作可控阻差辦公

九旬持牌小販如廁 親友睇檔被控栗子車沒收 警察:婆婆不合作可控阻差辦公
九旬持牌小販如廁 親友睇檔被控栗子車沒收 警察:婆婆不合作可控阻差辦公

90 多歲的陳婆婆自 1960 年代起已是持牌流動小販,多年來在深水埗及長沙灣一帶炒栗子維生,廣受街坊歡迎。惟近日陳婆婆因人有三急一時離開,檔口並交由無持牌流動小販牌照的男親友暫時看管,卻被食環署人員發現,更沒收炒栗子車,男親友更被控無牌擺檔 。

從網上影片所見,陳婆婆得舵事件後,在現場倒地痛哭,事後有多達 6 名警員到場處理事件,並警告若陳婆婆不合作回警署,會檢控婆婆阻礙官職人員執行職務。食環署回覆傳媒查詢則指,執法前曾作出警告,且事件不是針對陳婆婆,強調陳婆婆是在執法行動展開後超過半小時才在現場出現。

從網上影片所見,當時陳婆婆及親友已被食環署人員及至少 6 名警員包圍。陳婆婆當時在地上痛哭,向警方稱「唔好搞到咁大……你咪寫告票囉,」其中一名警員之後上前向陳婆婆稱「食環署要帶你返差館,請你合作,唔合作有機會干犯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婆婆之後喊道「我有牌……點解要告我無牌?」

《Yahoo 新聞》及後再透過 Google Maps 查找事發地點,發現長沙灣地鐵站 C2 出口天橋底,通往元州邨的行人通道環境相片,跟片段位置吻合。從 2021 年 12 月的環境相片可見,該處都曾有小販出現,或是當區小販擺賣的慣常地點之一。

長沙灣 C2 出口(Google 街景服務)
長沙灣 C2 出口(Google 街景服務)

江玉歡:小販規管政策未夠人性化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昨晚在 Facebook 發文,表示自己前去拜訪陳婆婆,得悉她 1960 年代已是持牌流動小販,近年食環署人員查牌亦待她十分有禮,又作出友善勸喻。惟直至周一晚上七時半,「陳婆婆眼見將近下班時間,便先前往商場使用洗手間,這一來一回便得花上至少半小時。此時正好有執法人員就無牌小販問題巡視,她回來時就被指無牌經營,需要沒收她的流動攤檔,」又指「陳婆婆講到情動處也哽咽了,認為昨晚實在對她不公道。」

江玉歡批評,現行的小販規管政策看似未夠人性化。「有關牌照需每年續牌,既受當局規管監察,持牌人卻不准在有人流的地段擺賣,這是要讓年邁的持牌小販推著車走到『山旯旮』擺賣維生嗎?」

食環署:事件不是針對陳婆婆

食環署回覆其他媒體查詢時指,過去多次接獲有關港鐵長沙灣站附近無牌販賣的投訴。署方稱,人員周一晚上約 6 時 45 分在上址看見涉事持牌熟食小販,由於是主要通道及相當繁忙,人員於是向小販警告及驅趕,但沒有執法。一小時後,署方指人員,再到現場跟進調查,發現一名 30 歲男子經營熟食攤檔,認為有足夠證據指該男子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未領有有效牌照而烹煮或加熱食物作販賣用途,因此拘控該名男子。

署方澄清,事件不是針對陳婆婆,又強調陳婆婆是在執法行動展開後超過半小時才在現場出現。

署方又重申,就非法擺賣而言,署方的執法政策是具體諒性的,人員會「先警告、後執法」,只會在口頭警告無效後才採取執法行動。署方指,人員有必要檢取相關小販設備及貨品作為證據,供法庭考慮,法例亦有規定,如小販被裁定無牌販賣,法庭須即時命令沒收有關設備或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