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禁聚令 政府解說不清 上門裝修帶客睇樓獲豁免

本港昨日有1,161宗確診個案。
本港昨日有1,161宗確診個案。

【本報訊】政府本周二(8日)宣布的最嚴厲限聚措施被稱為「2•8禁聚令」,除了將禁聚人數收緊至最嚴厲的兩人之餘,特別就跨家庭聚集作出新規定,引發市民關注不少家庭服務行業、在私人場所進行的商業行為,甚至家人之間的探視等,是否都會受到限制,並質疑猶如「戒嚴」,甚至被斥為苛政。政府表示,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防疫規例》)599G章附表第1部中,共有20項豁免條款,故上述行為均沒有違反規例。

政府提出訂立的跨家庭聚集規例中,主要新增私人場所即一般民居的聚集。有裝修業界人士質疑,到合約一方的家居做裝修,施工的多名裝修工人來自3個以上家庭,是否違例?也有地產代理業人士質疑,帶客上門睇樓,會否亦違反禁聚措施。有市民則擔憂探視非同住長者、同時長者另有照顧人士,是否也違反禁聚令?

本報向政府查詢上述各類情況,政府發言人回覆指,在新修訂的599G項規例下,豁免條款有20項,包括在工作地點為工作而進行的群組聚集,為執行公務等的人士均獲豁免。至於跨家庭禁聚的規例,則豁免屬照顧者的第三家庭的探視,換言之,市民若到另一家庭探視長輩、或協助送生活物資等未違例,而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陳松青日前在記者會上,亦表明有關的情況可獲豁免。

豁免條款20項 市民擔心誤墮法網

不過,市民對「2•8禁聚令」的反應極差,官員雖表明不會逐家逐戶拍門執法,但若事後有人染疫、違例者可被追究一說,也令市民人心惶惶,擔心動輒得咎。議員林健鋒也批評政府對抗疫資訊發放、解說及公關等的處理上,實在不理想;林舉例,如何為「兩個家庭聚會」、有無豁免條款等,政府解說不夠詳細,做法「唔清唔楚」,加上政府新聞處前處長鄭偉源離任至今兩個月有餘,一直由副處長署任,抗疫大戰當前,應該盡快改善政策解說事宜。

跨家庭聚集新規例問與答
跨家庭聚集新規例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