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通過《反電信網絡詐騙法》 12月起實施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反電信網絡詐騙法》,12月1日起實施,以打擊治理在內地實施的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中國公民在境外實施的相關活動等。 有條文規定,前往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嚴重地區的人員,如果出境活動存在重大嫌疑,移民管理機構可以決定不准有關人士出境。因從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關公安機關可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需要,決定從完成處罰當日起6個月至3年內,不准有關人士出境,並通知移民管理機構執行。 條文亦規定,國務院公安部門等會與外交部門加強國際執法司法合作,與有關國家、地區、國際組織建立有效合作機制,通過開展國際警務合作等方式,提升在信息交流、調查取證、偵查抓捕、追贓挽損等方面的合作水平,打擊遏制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