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21歲青年被控管有鐳射筆不認罪 12月5日開審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2019年9月3日「跨界別罷工籌備小組」在金鐘發起罷工集會,入夜後示威者轉往旺角警署外示威。21歲青年被指管有一支鐳射筆,事隔逾兩年半被起訴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今日(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控罪。 裁判官施祖堯把案件押後至12月5日進行3天中文審訊,辯方申請更改警署報到時間獲准,期間被告准續保釋。

案情指,被告譚栢俊(21歲,侍應)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在2019年9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775號外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修例風波-21歲青年被控管有鐳射筆不認罪-12月5日開審/337316?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