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管理員涉為棄保潛逃曾志健等4人提供食宿 兩案提堂押明年1月再訊

曾志健(右)與馮清華(中)。
曾志健(右)與馮清華(中)。

【星島日報報道】34歲男倉庫管理員疑為4名涉反修例案件而擬棄保潛逃離港的青年,包括2019年荃灣中槍的21歲少年曾志健,向他們提供食物及住宿,惟他早前已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還柙,而4名青年亦被控相同項罪,兩單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一同提堂,他們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4日再訊,以待控方作進一步調查,以及索取律政司指示。5人之中只有1人申請保釋,不過保釋被拒,期間全部被告須還押懲教看管。

首次提堂的被告依次為馮清華(24歲)、曾志健(21歲)、王愷銘(22歲)及黃竣賢(16歲),4人均報稱無業,舊案被告則為葉豪(34歲)。4名青年同被控於2020年10月某日至今年7月1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提供協助給他們,而目的為逃避法庭聆訊及 / 或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 / 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葉則被控於同期間,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向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黃竣賢,而有目的為逃避法庭聆訊或逃離香港、阻止及阻礙警方調查或可能引起的訴訟。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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