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文件圖騙急救課程酬金 兩夫婦認罪分別判社會服務令

一對夫婦前年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文件,向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訛稱為急救課程導師,誘使聖約翰支付課程酬金,兩人早前承認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及企圖欺詐等共8項罪名,女被告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66歲女被告周好月退休前為小學教師,裁判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指,兩名校長在求情信中指她敬業樂業、樂於助人,而被告熱心公益,捐獻逾40萬元予不同慈善機構,另外獲社署頒發嘉許勳銜。她在1979年加入聖約翰,共服務42年,曾任聖約翰新界總區行政分區總監督;被告弟弟為一名退休警員,亦有為她寫求情信。 裁判官指,女被告早前一度被扣押,相信已有震懾作用,加上被告在案件提堂時已認罪,表現出悔意,而她過去沒有刑事紀錄。被告現已被聖約翰禠奪教席,重犯機會不大,所以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至於她的丈夫,65歲男被告黎信興,為醫管局前急症訓練總監,他被控於前年4月至5月期間,在7份申請表格或課程出席記錄作虛假、錯誤或欠妥陳述。早前已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透露,男被告案發時為世界應急聯合會副主席,聖約翰為避免利益衝突,不會批准機構負責人同時擔任導師,但他隱瞞事實,最終令聖約翰開設課程。而女被告則應丈夫要求,簽署學員出席紀錄以詐騙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