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迫簽合約 8人分別判囚4至27個月或社會服務令

【Now新聞台】一間健身中心的8名董事及職員涉嫌以威嚇手段迫使18名市民購買服務,分別判囚4至27個月及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事發在2018年6月至2019年8月,一間健身中心涉以威嚇行為迫使18名消費者在不願意情況下購買健身合約,共損失82萬元。海關在調查後拘捕涉事的1名董事及7名員工。

法庭判刑時指,8名被告的行為卑劣,無所不用其極,分別判囚4至27個月及100小時社會服務令。海關認為刑罰有阻嚇作用,對業界有所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