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政華受賄逾億人民幣 刑法修正案後第六名死緩囚終身

公安部前副部長傅政華徇私枉法、受賄1.17億元人民幣,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決定執行死緩兩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財產。 法院表示,在傅政華死緩兩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有內地傳媒表示,傅政華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第6名被判死緩終身監禁的高官。 官方認定,現年67歲的傅政華是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政治團夥」成員。根據兩人的履歷,現年53歲的孫力軍,比傅政華遲近3年出任公安部黨委委員,亦較對方遲近5年擔任副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