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事件 六旬漢暴動罪成 判即時監禁4年3個月

元朗721事件 六旬漢暴動罪成 判即時監禁4年3個月
元朗721事件 六旬漢暴動罪成 判即時監禁4年3個月

元朗於2019年7月21日晚上發生暴動,並一直延續至翌日。於案發後2年回港被捕的六旬漢涉嫌當時以拳頭藤條等武器施襲擊,又指示其他人進入元朗地鐵站月台等。他早前否認暴動罪及串謀蓄意傷人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及串謀傷人罪罪成。這宗區域法院案件今天(27日)移師西九龍法院大樓作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興偉判被告即時監禁4年3個月。

63歲被告程偉明,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地鐵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及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

案件編號:DCCC 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