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2成員認串謀顛覆國家 昨向高院申請減刑

【on.cc東網專訊】組織「光城者」7名案發年齡介乎15至25歲的成員,被指擺街站宣揚顛覆國家思想,包括以武裝起義推翻中國政府,因而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7人早前全部認罪,其中5名較年輕被告被判接受教導所令,另外2名較年長被告則於本月初在區域法院被判監5年及5年3個月。消息指2人已於昨天(27日)向高院上訴庭,就判刑申請上訴。

2名上訴人分別為21歲男倉務員蔡永傑及26歲男售貨員陳右津。2人承認於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串謀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蔡永傑另承認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結果蔡2罪共被判囚5年3個月,陳則判監5年。法官在量刑時,將2人的罪行歸類為《港區國安法》定義下的「情節嚴重」類別,按條文須最少判處5年監禁。因此他們因認罪而獲得的刑期扣減,遠較其他案件為少。

案件編號:CACC 4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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